【聯合報╱記者張錦弘/台北報導】2012.07.22
銓敘部修訂法規,增列通過社會工作師、會計師、不動產估價師、林業技師、森林技師、電信技師等六種專技證照考試者,得轉任社工等相關職系的公務員。未來用人機關若無法透過公職考試招到人,就可甄選具有上述證照者轉任公職。
考選部指出,儘管公務員考試一年逾五十萬人報名,但仍有少數類科招不足額,可能是開缺單位太過偏遠,報名人數太少;也可能是類科對應的科系比較少,待遇又比不上民間單位,導致乏人問津。
為避免懸缺太久,無人可用,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」規定,各機關無適當公職考試及格人員可供分發任用時,可甄審或公開甄選類科相同或相近的專技考試及格人員,轉任公務員。
至於何種專技考試及格人員,得轉任何種職系的公務員,由銓敘部會同考選部訂定適用對照表,並依最近三年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情形及用人機關需要,定期修正。
銓敘部昨天公布最新的修正草案,增列社會工作師得適用社會工作職系;會計師適用會計職系;不動產估價師適用地政職系;林業技師、森林技師適用林業技術職系;電信技師適用電信技術職系。
銓敘部指出,增列主因是上述職系的相關公務員考試,近三年曾有過錄取不足額,且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有用人需求,才放寬專技考試及格人員轉任。依規定,各機關進用初任的轉任人員,仍應接受公務人員訓練;且任職三年內,不得調任其他機關任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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